在臨床試驗的質量管理體系中,原始資料 被譽為數據的源頭和基石。它不僅是重建試驗過程、驗證數據真實性的唯一依據,更是接受監管機構(如國家藥監局NMPA、美國FDA)核查時的核心證據。然而,在實際工作中,研究人員常常面臨一個困惑:“這份文件到底算不算原始資料?我該如何判斷?”
本文將為您提供一個清晰、可操作的判斷框架,并闡述妥善管理原始資料的最佳實踐。
首先,我們必須理解其官方定義。根據ICH GCP E6(R2)指南,原始資料是指:
“臨床試驗中所有的原始記錄、文件和數據,這些是重建和評估該試驗所必需的。”
簡單來說,原始資料是記錄臨床發現、觀察結果和活動的最初載體,它是在行為發生之時或之后立即記錄的,具有不可替代性。
要準確判斷一份文件是否屬于原始資料,可以遵循以下三個核心標準:
標準一:首次性與直接性
問題: 這份文件是該信息首次被記錄下來的地方嗎?
示例:
是原始資料: 醫院病歷中的病程記錄(醫生首次記錄受試者出現頭痛)、化驗室的儀器打印出的帶有時戳的化驗單。
不是原始資料: 將上述病程記錄中的信息謄抄到病例報告表(eCRF)中,eCRF就不是原始資料。它是“轉錄”后的數據。
標準二:可追溯性與可重建性
問題: 僅憑這份文件,能否獨立地重建試驗中的某個關鍵活動或數據點?
示例:
是原始資料: 受試者日記卡(由受試者親自填寫服藥時間、癥狀感受),它直接反映了受試者的行為和自我評估。
需謹慎判斷: 一份只有勾選項而沒有研究者簽名日期的手寫篩查表,可能缺乏足夠的可追溯性。完整的原始資料應能體現 “誰、在何時、做了什么、觀察到了什么”。
標準三:歸屬性與可歸因性
問題: 這份文件上的信息能否明確歸屬到具體的個人或系統?(即符合ALCOA+原則)
ALCOA+原則要求原始資料應具備:
可歸因性: 記錄者是誰?(如醫生簽名、電子系統登錄賬號)
易讀性: 記錄清晰可辨。
同時性: 記錄時間與事件發生時間盡可能接近。
原始性: 是第一手記錄。
準確性: 數據真實無誤。
示例:
是原始資料: 一份有研究者簽名和日期的知情同意書,它歸因于該研究者,并證明了知情同意過程在入組前完成。
不是原始資料: 一份未簽名的、無法追蹤何人所做的會議筆記。
文件類型 | 是否屬于原始資料? | 判斷理由與注意事項 |
---|---|---|
醫院電子病歷(EMR)中的病程記錄、護理記錄 | 是 | 醫療行為的首次、直接記錄。需確保其電子簽名系統符合GCP要求。 |
化驗室/影像科出具的正式報告(帶機構抬頭) | 是 | 檢驗/檢查結果的首次、權威記錄。 |
受試者日記卡 | 是 | 受試者主觀感受和行為的首次記錄。需在試驗啟動會中培訓受試者如何正確填寫。 |
病例報告表(CRF/eCRF) | 不是 | 是從原始資料轉錄數據的工具。其本身不是源頭。 |
源數據核對表(SDV Worksheet) | 不是 | 是監查員用于核對CRF與原始資料一致性的工作文件,非試驗活動本身的記錄。 |
研究者文件夾(ISF)中的協議、履歷等 | 不是(但至關重要) | 這些是試驗的支持性文件,證明了人員資質和試驗合規性,但它們不是記錄試驗活動中產生的數據的原始資料。 |
提前規劃: 在試驗啟動前,申辦方/CRO應與研究者共同明確并記錄在《原始資料清單》中,哪些文件將作為本試驗的原始資料。這能統一全隊的認知。
保持一致: 確保原始資料中的信息與CRF中的數據100%一致。任何修改必須劃線、簽名、注明日期并說明理由,保持原始記錄清晰可辨(即“良好文檔規范”)。
安全存儲: 原始資料必須按照GCP和機構規定進行長期、安全的存檔,以備核查。
結論
判斷一份文件是否屬于原始資料,并非憑感覺,而是依據一套科學的邏輯框架。緊扣 “首次記錄”、“可重建事件”、“可歸因” 這三大標準,絕大多數情況都能迎刃而解。建立對原始資料的敬畏之心和嚴謹的管理習慣,是保障臨床試驗數據完整性、可靠性的生命線,也是每一位臨床研究從業者的核心職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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